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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税政策研讨会召开 官方首次权威解读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15-07-13

  为帮助再生资源相关企业了解最新财税政策,准确把握行业变化,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于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下简称《目录》)政策解读研讨会,这是《目录》公布以后官方组织的首次权威解读。会议由中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主持,来自全国各地接近200行业人士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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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讨会邀请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高晟,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延莉,华新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明,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中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秘书长盛敏等领导专家对《目录》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

 

  据潘永刚介绍,《目录》是由中再生协会、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废钢铁协会等协会联合推动有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特别是规模化的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具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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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高晟针对再生资源相关的项目逐条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目录》出台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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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从宏观角度来说,《目录》的出台是为了鼓励更多地规范化使用再生资源;从增值税角度来说,是为了解决进项税不足问题。他表示,因再生资源行业多数品类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无法抵扣,故与原生资源相比税负较重,在成本上没有竞争优势。他还指出,财政部对出台退税政策非常谨慎,担心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他指出,在前几年再生资源相关退税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某些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再次发生,他呼吁行业企业要珍惜退税政策,规范经营,合法退税,共同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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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高晟

  
      高延莉针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如何争取新财税政策,实现增值税返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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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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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明介绍到,《目录》的出台对再生资源行业来讲是有喜有忧,其有四个特点:

  1、整合归一税收优惠政策。《目录》将近年来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进行整合归一,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查阅和使用。

  2、统一实行即征即退方式。原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分为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目录》一律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3、精简了退税比例档次。《目录》设置了四档退税比例即100%、70%、50%、30%,取消原有80%比例。

  4、增减资源产品项目内容。增加了用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报废船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农机具、报废机器设备、废旧生活用品、工业边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产生或拆解出来的废钢铁作为炼钢炉料;将废纸、农作物秸秆生产出纸浆、秸秆浆和纸等等。

  王建明表示,新财税政策对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是有利好的。据他介绍,一家150万台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如果废钢铁、废有色和废塑料进行深加工符合政策要求,年退税额度可以达到200万元左右。但是,企业要在因增加利用环节而增加的成本支出,与享受到的退税之间进行测算和平衡,看是否值得为获取退税而增加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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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新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建明

  王方杰介绍了我国废钢铁资源与利用情况,展望了废钢铁行业发展前景。他指出,未来废钢铁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国际化程度将加强,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水平将大幅提升。他表示,废钢铁企业应该以质量谋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向管理要效益,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另外,针对《目录》出台的背景和导向意义,王方杰也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虽然《目录》针对废钢铁行业的退税主要面向的是加工配送环节,但由于产业链上下游价格的相互关联和影响,实际上退税针对的是废钢铁整个产业链, 整个产业都会直接或间接享受到新财税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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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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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秘书长盛敏等领导专家对《目录》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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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代表进行提问

  会议的最后是提问讨论环节。面对各位权威领导和专家,诸多参会行业人士提问非常踊跃,针对《目录》中的要求细节提出了众多疑问。各位领导专家与行业人士就这些疑问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会议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ppt下载:财税【2015】7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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