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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发表时间:2022-07-01

关于征集《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规定,为高质量完成《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确保该标准科学适用,贴近行业特点及实际需求,更具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需光伏组件生产、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等产业链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环保、检测及认证机构等相关方代表参与,现公开征集该标准参编单位和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

《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光伏组件生产、退役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等领域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检测及认证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

(二)申报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具有参与本标准研制的相关工作基础。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四)参与标准人员应熟悉行业及标准化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技术、人力、资金支持。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发布文本中体现参编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原则上每单位限定为 1 人)。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参编单位铜牌、参编人员荣誉证书。

(四)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应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本团体标准的研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本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请有意向参与本标准起草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认真填写《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团体标准编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反馈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确认。

五、联系方式: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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