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垃圾分类与垃圾焚烧处理并不矛盾
有人提出,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就可以替代焚烧处理了。但客观上,从实际情况来讲,垃圾分类并不能解决垃圾处理的全部问题,也就是说,垃圾分类并不能替代垃圾焚烧处理。
限于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我们还不可能将所有的垃圾都进行直接回收利用,例如,垃圾分类做的很好的日本,仍然有13%的垃圾需进行最终填埋。因此,“零废物”仍然只是世界各大城市在垃圾管理上追求的目标。目前,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对策或者说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原则,首先是尽可能进行直接回收利用;其次是尽可能对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生化处理;再次是尽可能对不能直接回收利用的可燃物进行焚烧处理;最后是对不能进行上述处理的其他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因此,垃圾分类只是整个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前端的一部分,垃圾分类并不能完全替代垃圾处理,垃圾的焚烧处理是垃圾分类的必要的后续处理方式之一,焚烧对于无法进行其他资源化处理的可燃垃圾不仅起到充分减量和减少填埋占地的作用,同时能够回收能源。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垃圾焚烧发电厂也需要鼓励推广垃圾分类,只有坚持推广垃圾的分类处理,才能减少需要焚烧和填埋的垃圾量。因此,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处理并不矛盾,相反,二者都是垃圾处理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 北京垃圾分类依照“大类粗分”原则
根据连续多年对北京市生活垃圾进行持续采样分析的研究结果,北京市垃圾中有机成分含量很高,且在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易产生臭味、污染控制难度大,因此我市垃圾分类重点是将有机成分含量高的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出来进行生化处理。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在总结多年来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我市垃圾分类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三大类。
可回收物主要指生活垃圾中可变卖的纸类、金属、塑料等。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指剩菜剩饭、菜帮菜叶、瓜果皮核等食物类废物。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废弃物。
3. 北京市分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路线
(1)可回收物
日常产生的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包括废报、旧书、玻璃瓶、废金属等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这部分垃圾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环节,而是直接进入循环利用过程中。
(2)厨余/餐厨垃圾
北京市垃圾分类分出的厨余垃圾单独收运,资源化处理,可生化处理产气产电,或者生产肥料。
餐厨垃圾则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模式,较为集中的主要由专业、规范的运输企业进行收运并进行统一集中资源化处理,而较为分散的则鼓励就地资源化处理,减少收运等中间环节。
(3)其他垃圾
经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则经过筛分,将其中达到一定热值的部分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其余则尽量采取资源化处理,剩余一小部分不适合进行资源化处理的垃圾最终进行填埋。
4. 北京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完整体系
北京市生活垃圾的垃圾分类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已经较为深入。2009年北京全市生活垃圾产量约669万吨,再生资源回收量约400万吨。再考虑进行生化处理及单独收集、处理的宾馆餐厨垃圾,按照欧美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比例的统计方式,北京市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实际上达到了40%。2009年,我市新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50个,完成13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12年全市社区回收试点覆盖率实现100%。
2002年开始,北京市政府决定在本市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处理工作,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到2008年底,全市已有2459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涉及520万人口。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奥运场馆开展餐厨垃圾集中就地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资源化率达到74.5%,全面兑现了奥运会的承诺。
2009年各区县10%的城镇常驻人口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30%以上党政机关、学校实现垃圾分类达标。2010年全市在京党政机关、学校全部实现垃圾分类达标。自2010年起,推进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并配套建设相关的设备设施。
5. 建立循环经济理念,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增长
北京市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开展净菜上市,减少过度包装等工作,从垃圾产生源头进行减量工作,初步建立综合管理模式。
2009年,北京市结合不同区域特点,从源头以避免和减少、物尽其用为出发点,通过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回收、餐厨/厨余垃圾源头资源化处理等措施,建立制度,建设设施,在党政机关、学校、公园、大型商场、五星级宾馆饭店、度假村、果蔬批发市场、居住小区等100个单位,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推广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北京市制定发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单位管理标准》。
北京市在2009年积极开展净菜上市专题调研,在摸清本市净菜生产情况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净菜上市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与大型超市、机关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净菜包装上市。
6. 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整体水平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2009年制定了《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农村地区推广垃圾“户分类”经验,已在92个乡镇的1637个行政村、人口约194万人的范围内开展了户分类工作,尽可能将灰土、可堆肥垃圾就地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再利用,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
2010年还将在其他乡镇继续开展垃圾户分类工作,加速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再利用,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 |